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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综合体排油烟系统设计问题及解决方案 | |
录入时间:2020/7/20 『返回』 | |
大型商业综合体排油烟系统设计问题及解决方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商业的高度发展,商业综合体逐渐成为主流商业形态,而在商业综合体的各种业态中,餐饮业态始终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对于暖通设计而言,餐饮业态除了常规的空调通风系统外,还需要设计厨房排油烟系统和补风系统,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餐饮店铺甚至整个项目的的室内空气品质。由于厨房排油含有大量烹饪油烟,其要求的通风量大,排放要求高,风管尺寸及土建风道尺寸均较大,排油烟系统设计是商业综合体设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我国对油烟排放有着严格的限制,国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3,相应净化系统的净化效率大型系统不得低于85%,中型系统不得低于75%,小型系统不得低于60%。
2. 独立设置厨房净化设备,烟道井集中排放。对于多个面积较小的商户,可以采用这种形式,设置独立总排放竖井,每层设置排油烟总管,商户厨房内的油烟经过净化设备及风机,通过总管排入竖井集中排放。这种方式占用建筑面积相对较少,由于需集中排放,距离竖井较远的商铺排油烟横管较长,各个商户自行安装风机的风量和风压难以完全管控,运行时段风量平衡难以较难控制,楼层主风管和竖井内处于正压区,存在“串味”的风险,影响整个项目的室内空气品质。 3. 在第二种方式的基础上,分区域设置排油烟竖井,在烟道井顶部设置集中排油烟风机和二次净化设备,保证足够的风量和风压,同时给后期增加餐饮业态预留余量。这种方式竖井和楼层风管在屋顶风机的作用下均可保持负压, “串味”的风险很小,但这种方式的问题在于屋顶风机的风量较大、耗电量高、风机噪音大、并且各个商户风量平衡难以调节,计量难度较大。
当设计前期厨房没有进行计算的条件时,按照《民用建筑暖通空调设计技术措施》中的相关规定,厨房排油烟可按换气次数法确定风量:中餐厨房40-60次/h,西餐厨房30-40次/h,职工餐厅厨房25-25次/h。在暖通设计初始阶段,餐饮业态定位及餐饮铺厨房规划并不确定,前期一般按照换气次数法选择设备及预留管道,上述换气次数对于大、中型餐饮厨房较为合适,但如果店铺面积较小,换气次数法确定的风量与实际需要风量误差较大,一般设定最小风量不小于3000m3/h。
餐饮排油烟会直接影响到商城的品质和价值,对排油烟系统进行合理规划及方案十分重要,合理的排油烟系统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设计中,应该根据相应的规范及设计标准,通过细致的计算来确定风速的控制、风管的走向、风机的选型等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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